有關民眾因路口紅線違停被員警舉發隔日至派出所提出質疑一案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案經警方初步查處,係111年12月15日15時52分許,一名身著橘色外套自稱蕭家淇兒子之男子持白色逕舉單至中市警第二分局育才派出所質疑警方舉發不當,員警當場告知,本案係該車於14日在一中街與育才街路口紅線違停,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舉發,民眾如對本交通違規告舉發有任何疑問,請其依程序辦理,全程約10分鐘員警均委婉回應及妥適說明。
另查該違規自小客車主係登記於王姓女子名下,且該男子之背景與本案無關,該所員警並未予以深入了解,並未確定其身分究與前副市長蕭家旗是否有關。
警方呼籲,民眾針對被員警舉發之任何交通違規案件,均應依申訴程序辦理,切勿因情緒控管問題造成不必要之時效延宕及其他可能衍生之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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