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局查獲林嫌等5人涉刑法150條妨害秩序罪
記者葉羅傑\臺中報導
有關第一分局查獲林嫌等5人涉刑法150條妨害秩序罪說明如下:
一、本分局於112年1月18日3時50分許獲報,在西區臺灣大道16號(凱悅KTV)內有民眾發生糾紛,員警獲報後旋即到場查處。
二、現場之陳男(81年次)與林女(86年次)及林女之陳姓友人(79年次)疑因酒醉發生爭執,警方到場排解後,表示欲自行和解,惟陳男又電話通知林男(81年次)等4人到場助勢,林男作勢叫囂且有肢體動作。
三、警方爲避免事態擴大現場立即進行保護管束,並將林男等5人帶返所說明案情,經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後,全案遂依刑法150妨害秩序罪偵辦。
四、警方在此呼籲,絕不容許挑戰公權力,對於暴力行為零容忍,絕對強勢執法究辦,以維護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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