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影片)停車格內警用巡邏車遭碰撞事故案 第五分局相關說明如下:
記者葉羅傑\臺中報導
停車格內警用巡邏車遭碰撞事故案 第五分局相關說明如下:
一、案由:A3交通事故案
二、發生時間:112年1月3日8時29分
三、發生地點:北屯區北興里北屯路104號前
四、案情摘要:
(一)經過:1車楊女(61年次)駕駛自小客車由進化路沿北屯路外側車道往太原路方向行駛,因一時疏忽失控右偏,1車右前車頭與路邊停車格停車2車(警用巡邏車)左前車頭碰撞肇事。
(二)傷亡、車損情形:1車未受傷,右前車身撞損。2車無人受傷,左前車身撞損。
(三)飲酒情形:駕駛無酒駕情事
五、肇因初判:1車肇因未注意車前,2車尚未發現肇因。
六、現場處置:
由第五分隊及北屯所依規定處理採證,事故車輛於8時50分排除,恢復通行。
留言
張貼留言
就事論事,不要有情緒性、抨擊性、妨害名譽等措辭,文則自負,不代表本社立場。